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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气源地的陕西遭遇“气荒” 究竟是什么原因

发布日期:2017-11-07    阅读次数:1707次       

陕西是全国最重要的油气生产基地之一,坐拥国内第一大油气田长庆油田和全国唯一的地方油气田延长石油,长输管道陕京线、榆济线、西气东输一线、西气东输二线也从陕北、关中穿过。

根据南方能源观察的统计,长庆石油年产气量近400亿立方米,其中一半来自陕西。长庆油田天然气产量近年增产乏力,陕西省的天然气消费增长速度也有所放缓。而由于陕西本地天然气气量55.3%外输,44.7%自用,其中外部市场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,尤其北京地区的供气82%来自陕西。随着需求的增加,本地保障能力受到限制。

 

而2013年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》发出,明确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思路,将原有的“出厂价+管输费=门站价格”的定价方式,更改为根据市场制定门站价格、再反推出厂价格。这对于作为气源地的陕西而言,定价方式由出厂价变更为门站价格,气价涨幅较大。也由此拉开了陕西省相关部门与中石油之间的博弈序幕。

 

2017年开始,中石油改革了自身的销售体制,在全国建立了五大区域天然气销售分公司,推动竞价销售提升价格的市场化程度。而这一变动与山西省内统购统销、输配气一体的油气企业和管道气液化工厂的存在冲突越发突出。

 

回溯两个月以来,天然气价格的上调,一个关键的事件不能被忽视,那就是9月中旬,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在东部、北方、南方、西部及西南五个区域分批次开展管道气网上竞价交易。

 

首场东部的交易共成交146笔、共计900万立方米的管道天然气,成交均价为2.5元/立方米,全部以最高价成交。

 

根据中石油天然气西部分公司发布的《关于开展陕西、内蒙古自治区LNG工厂用天然气专场竞价交易》的通知,自9月起,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不再安排陕西、内蒙古各LNG工厂用户(含转供)用气计划,LNG工厂用气均须在交易中心上竞价交易完成。

 

9月18日,陕西、内蒙古LNG专场交易展开,挂牌8000万立方米天然气,竞拍起价为基准价1.43元/立方米,最高限价为1.70元/立方米。

 

最高限价1.70元/立方米这个价格也比此次公布的1.88元/立方米要低不少,但是在9月18日,西部陕西、内蒙古LNG专场交易上,却一改此前东部地区竞价“火爆”局面——当天只成交了5000万方,而且基本上都以基准价1.43元/立方米成交,只有首单两笔加价1分钱。

 

不仅如此,交易当天下午还未结束,就匆匆收场。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对外称,由于“系统技术原因”交易暂停。

 

据记者了解,实际上,这次交易暂停的背后另有隐情。

 

就在9月18日当天交易开始,陕西省液化天然气产业协会即委托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,向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通过微信及书面形式发去了律师函,认为此次交易违法,要求立即暂停交易。

 

代理律师李蓉告诉记者,根据《价格法》的规定,主要包括了市场调节价、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形式。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充分竞争形成的价格。但是国内70%以上的长输管线掌握在中石油手里,陕西、内蒙古的LNG工厂要获得天然气原料基本上只能向中石油购买,所以这种情况应该是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进行定价。

 

而且,此次交易选取的1.43元/立方米是兰州的基准价格,这一价格比陕西、内蒙古的工业用气价格高出0.09元/立方米,采取的价格也没有和下游LNG企业进行过协商。

 

另外,此次交易机制是将1.43元/立方米作为底价,上浮20%至1.70元。这种交易机制只能向上不能向下,违反了国家发改委的规定。

 

2015年11月,国家发改委将当时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改为基准价格,并明确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,在下浮不限、上浮20%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。

 

李蓉认为,如果要竞价交易,应该以当前陕西、内蒙古1.34元/立方米的基准价、上浮20%即1.488元/立方米为最高限价、下浮不限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

 

由于对交易价格及机制存在争议,陕西、内蒙古LNG企业也向地方政府、国家发改委反馈了此事。

 

博弈的结局是,中石油天然气西部分公司没有再安排对陕西、内蒙古自治区LNG工厂的天然气竞价交易,但是供应价格上调至1.61元/方执行,较此前的1.34元/方上涨了20%。

 

陈志强告诉记者,石油天然气企业既拥有上游资源又占据了中游管道,下游用户缺乏议价能力,只能被动接受涨价。近两年来国内天然气市场改革力度很大,相较于市场热议的管网独立,企业更希望能够培育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,加大供应和竞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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